2010年11月4日 星期四

一回國 就看見.......!


禮拜二半夜回國就直接到店裡
發現我的冷氣主機上多了一組簽名
請問在此簽名的意義在於...
[ 你想買這台主機!? ]

何不畫有趣有意義或賞心悅目的!?


我們欣賞塗鴉藝術
但畫之前可以先跟我們說一聲,你想要在這邊發揮你的創作
但謝絕"只簽名&破壞"的作品

恣意塗鴉罰6,000元,合法處塗鴉才是藝術創作

  •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
  • 發布日期:2010-05-07
承辦單位:衛生稽查大隊
發稿日期:99年5月7日
聯 絡 人:林砡年
聯絡電話:23754573轉218
字數:654
恣意塗鴉罰6,000元,合法處塗鴉才是藝術創作
由 於恣意塗鴉行為影響市容整潔甚鉅,台北市環保局已於98年12月31日修正廢棄物清理法裁罰基準,只要是塗鴉違規行為,將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處法定罰鍰 6,000元。環保局指出例如今年4月25日凌晨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發現美國籍男子提摩斯與傑佛瑞2人在台北市和平東路2段的空地牆上噴漆塗鴉,由於塗 鴉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,警方通知環保局後,該局即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對該2人各處新台幣6,000元罰鍰。環保局表示自98年1月將取 締塗鴉列入重點稽查工作後,至99年5月5日止,共取締告發21件,罰鍰金額總計11萬5,800元。
台北市環保局另表示,為鼓勵民眾第一 時間檢舉塗鴉行為,該局已於98年6月12日修正「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」,將塗鴉行為檢舉獎勵金由罰鍰30%提高至50%,也就是民 眾檢舉而查獲塗鴉違規行為人時,可獲得3,000元獎金,歡迎民眾如發現有人塗鴉時可逕向環保局舉發。
台北市環保局進一步說明市府並非全然 反對塗鴉,為使民眾有合法處所塗鴉,市府在北市河濱公園設有5處合法塗鴉專區及4處塗鴉專區告示牌如:迎風河濱公園、美堤河濱公園、景美河濱公園、福和河 濱公園及百齡右岸河濱公園等5處;在市區公園方面設有心情留言板,如:大安森林公園(位於溜冰場旁一面心情留言板)、南港公園(位於籃球場旁花廊下一面心 情留言板)、士林天母公園(位於兒童遊樂區旁一面心情留言板)及北投長安公園(籃球場旁矮牆),歡迎民眾到上述開放之塗鴉區發揮創意。除此之外;也籲請民 眾不要任意在其他地區恣意塗鴉,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及遭受巨額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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